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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第二次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10.12
作者:黄业雄   来源:宣传统战处    浏览次数:

10月10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3栋220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学习会,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朱元双主持,全体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及宣传统战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朱元双书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向民办普通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的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民办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研讨交流环节,余克泉校长紧扣学校建设发展重点发言,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对于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要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加强学校内部治理;要积极探索民办高校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教学科研处处长刘江峰,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刘志成分别围绕学习内容,结合部门和自身工作实际,谈了自己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体会。

朱元双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全面提质。各职能部门、学院要把本次学习的内容落到实处,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方位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细化具体工作任务指标,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地生根。二是对照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学校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的依法办学情况、教师权益保障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