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负责“双代会”筹备和会务工作。
4.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工作。
5.负责举办年度职工运动会和组织其他职工文体活动及竞赛。
6.负责组织教职工年度体检工作,组织职工商业保险购买和协调理赔工作。
7.负责“双代会”提案办理工作。
8.负责慰问职工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扶贫解困工作。
10.负责工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办理会员入会及会员转会手续。
11.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12.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财产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