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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发布时间: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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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负责“双代会”筹备和会务工作。

4.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工作。

5.负责举办年度职工运动会和组织其他职工文体活动及竞赛。

6.负责组织教职工年度体检工作,组织职工商业保险购买和协调理赔工作。

7.负责“双代会”提案办理工作。

8.负责慰问职工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扶贫解困工作。

10.负责工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办理会员入会及会员转会手续。

11.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12.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财产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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