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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安保处

发布时间: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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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安保处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学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新生心理普查、新生适应性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团体辅导与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工作。

4.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全校性学生工作管理体系和考核方案;负责学生管理综合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性文化艺术节、社团活动等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对外大型的文化艺术、社团活动的交流。

6.负责全校性的学生开学报到、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综合测评、档案管理、学生证发放等工作。

7.负责全校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培训考核、技能竞赛、评先评优等工作;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性的学生各类评优和表彰;负责记过及以上违纪学生处理意见的审核备案和申诉处理工作。

9.负责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奖、助、 勤、贷、补、减(免)工作

10.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及学生资助服务工作;负责学生保险的宣传、咨询及协助开展投保与理赔工作。

11.负责学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培训、管理等工作,组织召开学代会,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新生军训工作;负责学生征兵宣传、参军入伍、退伍复学等工作;负责学校军事教育教研室工作;负责学校“双拥”工作、预备役登记与管理工作。

13.负责维护学校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对技防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牵头组织学校每月25日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

14.负责学校治安护校队等治安组织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负责门卫管理,校园巡查;负责学校户口管理工作;负责在校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15.负责统筹、协调校内学生重大矛盾纠纷处理;负责学生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干预和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校内学生与社会人员矛盾纠纷处理;负责查破一般性校园内治安案件。

16.负责防范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负责学生普法工作;负责反邪教、反渗透、反恐、防恐工作

17.负责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8.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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